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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8条新驾规7条有误 行驶中抽烟无扣分规定

来源:青岛晚报-- 2012-10-16 14:04:41 字号:TT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从明年1月1日起,如果驾驶员不系安全带,一次将被记3分,也就是说,如果驾驶员一年内有四次不系安全带的经历且被查处,那么其驾驶证将记满12分!昨天,一则有关公安部123号令新规的消息在网上不胫而走,不少驾驶员在看到这则消息后大呼“吓出了汗”。昨天记者就此向我市交警部门求证,得知这则消息纯属误读,内容不实。

    昨天,一则消息突然在网上疯传,该消息的大致内容如下:2

013年1月1日实行: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5、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6、行驶途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8、超速驾驶,记6分。

    这则消息的出现,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都惊呼“太吓人”。记者根据这条微博逐一查实,发现这条所谓的“新规”最早来自一个微博名称叫“警察王于京”的博主。微博头像上他穿着一身警服,信息显示来自浙江金华。记者查询发现,他之前发布的一条关于“输血”的消息就存在严重不实的情况。

    “这则消息严重不实,属于对新规的误读和臆断。现在公安部123号令已经出台,市民可以学习一下,不要随便听信个别网络传言。”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记者 杨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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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的新规定

    记者核实得知,真正的公安部123号令关于处罚的新规定是这样的:闯红灯罚款200元记6分;酒驾的处罚标准与现在相同,酒后驾驶的,记满12分、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醉酒驾驶的,处1至6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参加驾照考试,驾驶营运车辆的,10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资格。

    不系安全带,公安部123号令是这样规定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记2分。副驾驶不系安全带,公安部123号令中并无此规定。

    行驶中拨打手机,记2分;行驶中抽烟,公安部123号令中无此规定;有意遮挡号牌,一次记满12分,这个网传比较正确;超速驾驶,网传一次记6分,实际规定是这样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一次记满12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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