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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11月16日零时起正式供暖

来源:青岛晚报-- 2012-09-28 14:06:49 字号:TT

    随着冷空气到来,岛城气温将有明显降低,市民对今冬供热时间等问题越发关注。27日,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副巡视员李丰伟通过在线访谈介绍,今冬供热将于11月16日零时开始,在此之前,工作人员将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天气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前供热。

    27日,青岛市市政公用局副巡视员李丰伟做客青岛政务网,对网友提出的供热时间、老城区供热发展情况、分户计量发展情况等进行在线答疑。

    李丰伟

介绍,根据《青岛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青岛市供热开始时间为11月16日零时。在此之前,工作人员会继续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天气情况适时报告市政府同意后启动供热。为了确保今冬供热安全顺利,目前供热行业已经进入供热倒计时阶段,各热力公司正抓紧时间做好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及供热前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统计,市内四区及崂山区储煤量已达到50多万吨。

    同时,为解决老城区供热问题,今年市政公用局积极进行金港供热站二期、徐家东山等热源建设,提高供热能力,并配合各区政府进行老城区换热站选址、建设工作,争取2012年底基本解决成片老城区供热问题。

    在线访谈期间,市民对今年分户计量用户的发展情况以及收费情况也非常关注。对此,李丰伟回应称,今年青岛市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新竣工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实施供热计量收费。目前,正在根据新竣工建筑是否实施供热的有关情况,落实供热计量收费小区。在收费方面,仍按照市物价局2008年241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分户计量试行价格分为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两部分,其中,基本热价为12.16元/平方米使用面积,计量热价为36.25元/吉焦。试行分户计量的居民用户也可按非分户计量价格缴纳热费。(记者 蓝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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