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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确保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17% 向学前教育倾斜

来源:青岛早报-- 2012-09-18 06:10:39 字号:TT

    青岛在教育上的财政投入将进一步加大。记者昨日获悉,青岛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表示将确保实现2012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17%的目标,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意见》要求,各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加大对学前教育办学的投入力度。

    确定各区市财政支出比例

    《意见》要求各区市政府保证财政教育支出增长幅度明显

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对预算执行中的超收部分,要优先安排教育拨款,确保全年预算执行结果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要提高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各区(市)政府要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增财力要着力向教育倾斜,优先保障教育支出。要认真落实分类核定的各区(市)财政教育支出比例,并建立稳定的增长机制。各区(市)2012年财政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应达到:市南区16.4%、市北区22%、四方区28.7%、李沧区25.1%、崂山区21.3%、城阳区26.6%、黄岛区15.7%、即墨市26.8%、胶州市22.4%、胶南市19.5%、平度市23.2%、莱西市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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