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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硫酸泼伤男友逃亡青岛竟贩毒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2-06-10 13:23:45 字号:TT

  孔某和男友原本是对甜蜜情侣,却因为家人反对和一些小矛盾闹翻。男友提出分手,孔某难以接受,竟然将一小瓶浓硫酸泼在了男友脸上,事后孔某逃到青岛。去年8月份因为贩毒被民警抓获。昨天记者从李沧法院了解到,孔某因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罪,获刑14年6个月。

  起因:家人反对恋情告吹

  孔某是滨州人,今年39岁。 11年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6岁的同乡男友郭某,不久两人坠入爱河。不过在相处过程中,两人常常因为一些琐碎小事争吵,孔某和郭某的家人相处也并不融洽,甚至在一次争吵时对郭某的家人动了手。后来因家长极力反对,加上两人性格不合,郭某提出分手,但孔某难以接受,多次找郭某要求复合,郭某没有理睬也避而不见。为了和郭某当面解释,孔某甚至跟踪他。

  2001年8月的一天,孔某来到郭某工作的工地,见郭某正在电线杆上作业,孔某大声喊:“你下来吧,我们好好谈谈,我不想和你分手。 ”“你别说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你不要再跟着我了,你再跟着我,我就杀了你。 ”“你杀了我我也要跟着你,我这辈子非你不嫁。 ”

  意外:她用浓硫酸泼男友

  郭某从电线杆上下来,把孔某拉到旁边想解决两人的问题。“郭,你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我还是爱你的。”“不可能,我不可能原谅你,咱俩就这样吧。 ”听到郭某的话后,孔某心碎了,拿出一个玻璃瓶,里面盛着事先备好的浓硫酸,一下子向郭某脸上泼去。当时只听一声惨叫,郭某捂着脸倒在地上。“当时看到他那个样,我突然后悔了,很心疼,赶紧扶着他去医院治伤。”事后,孔某回忆说。

  孔某将郭某带到滨州某医院后又去派出所自首,因涉嫌故意伤害,孔某被刑事拘留。后来家人帮她办理了取保候审,孔某被监视居住。而受伤的郭某经鉴定,其面部和左眼被酸烧伤,损伤程度为重伤,属一级伤残。民警准备再次找孔某调查时发现,孔某竟不知所踪了,滨州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

  逃亡:在青贩毒落入法网

  逃出滨州后,孔某去了很多地方,之后来到青岛。为了掩饰身份,她用侄女的名字办了张假身份证,住在李沧区某小区。为了生计,孔某开始贩卖毒品。去年8月份李沧民警根据线索发现了孔某的毒窝,先通过线人联系孔某提出想买毒品,线人到孔某的住处花了200元买了0.2克毒品,当晚10时,线人再次在民警的安排下以700元价格购买冰毒1克,在双方交易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孔某的房间内缴获白色晶体6包,经检验,共计3.3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孔某被带回派出所,在案件调查期间民警发现孔某是网上逃犯,便和滨州警方联系,核实相关案情。对于自己11年前的所作所为,孔某坦然承认,她因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被李沧检察院提起公诉。

  审判:一审获刑14年半

  庭审时孔某十分冷静,她承认自己对郭某所做的一切,不过她认为当年自己有自首情节,不仅带郭某到医院,而且还主动报警。但法院认为,孔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但是她在监视居住期间,在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情况下,擅自离开其居住的处所,不应认定为自首。

  法院认为,孔某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在附带的民事诉讼中,孔某需赔偿郭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50万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郭某原本右眼就有疾病,接近失明,平时视力全靠左眼,左眼被孔某用浓硫酸泼伤,双眼视力几乎为零。“不过在庭审时能感受到,孔某仍对郭某有感情,而且对曾经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 ”检察官说。(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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