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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成住房公积金新规:子女买房可用父母公积金
 

青岛新闻网 2009-02-24 10:59:05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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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讯 23日,记者从荣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了解到,该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相关政策做了系列调整,提高贷款最高限额,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延长贷款还款期限,放宽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今后,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子女或父母购买住房。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荣成市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相关政策包括:一是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新建住房(现房、期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二是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新建住房(现房、期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由30%调整为20%;三是放宽贷款申请条件。职工申请贷款由原规定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范围由原来只限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放宽到其他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和父母),即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子女或父母购买住房;四是延长贷款还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再延长5年,但新建住房(现房、期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20年;五是放宽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子女、父母)在购房或用于归还住房贷款时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林永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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