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西安8月8日专电(靳曼)记者从陕西省建设厅获悉,陕西省有109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规定参加年检,另有4家因长期无经营业绩已名存实亡,分别给予注销和降低资质处理。被注销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建设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房地产
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据陕西省建设厅房产处工作人员介绍,在今年的企业年检工作中,陕西禹安房地产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109家企业未能按规定进行年检,省建设厅分别按企业登记的电话、地址进行了联系催促,并在媒体上发出公告,要求未参加年检的企业尽快年检,否则将予以注销企业资质证书,但这109家企业仍未参加年检。
此外,耀县华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双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岚皋县宏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镇坪县天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公司,因公司成立后在2002年和2003年两年内均无经营业绩,已名存实亡,其企业资质降为"临时资质"。
特约编辑 文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