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给不法厂家和商贩敲响警钟,昨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台东万达购物中心“3.15”宣传咨询活动现场,向社会公布了在2003年打假活动中查处的八大案例。
这八大案例是:
一、姜正仁制售假五粮液系列白酒案。2003年8月27日,市质监局即墨分局根据举报,在公安机关配合下,一举端掉了以制假嫌疑人姜正仁为首的制售假五粮液系列白酒的制假团伙。执法人员从姜正仁家中、地下室、车库及进行交易的停车场,共扣押假冒五粮液白酒36箱、金六福及浏阳河酒314箱、齐鲁王酒33箱,五粮液、金六福、浏阳河、齐鲁王、齐鲁醇酒标一宗,制假用漏板两块,封口机、压盖机各一台,涉案货值15万元。目前,此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制假售假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二、青岛红太阳加油站销售不合格轻柴油案。2003年5月8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红太阳加油站进行执法检查,并对其正在销售的轻柴油进行抽样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批不合格轻柴油共42000升,产品货值12.39万元。市质监局依法责令该加油站立即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处罚款6.7万元。
三、杨叶制售伪劣化肥案。2003年5月16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在平度市城南捣毁一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的窝点,现场查获杨叶生产的多个品牌的假冒劣质化肥400余袋、假冒包装袋1000余个,货值2万余元。市质监局依法责令杨叶停止生产,没收假冒伪劣化肥16.75吨,并处罚款2万余元。
四、即墨市兴华化工厂无证生产充装乙炔气案。2003年10月20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位于即墨市通济办事处小李村的即墨市兴华化工厂进行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生产、充装许可证书,生产设备未进行注册登记和检验的情况下,擅自生产、充装瓶装乙炔气体,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厂予以取缔,并没收违法充装的乙炔气钢瓶24个,并处罚款20万元。
五、大信加油站使用不合格燃油加油机案。2003年7月8日,市质监局对即墨市大信加油站销售燃料油使用的燃油加油机进行检定,发现其计量不合格,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市质监局依法对该加油站不合格燃油加油机进行了查封,并处罚款1.5万元。
六、青岛云峰圣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以假充真五粮液酒案。2003年1月,市质监局执法人员对青岛云峰圣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销售假冒五粮液酒,数量为240瓶,货值65760元。市质监局依法没收该公司假冒五粮液酒,并处罚款65760元。
七、杨士明生产、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地条钢案。2003年9月27日,市质监局与该局胶州分局联合,在胶州市胶东镇胶东村捣毁了杨士明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地条钢窝点,当场没收地条钢10余吨、模具60个,并处罚款2万余元。
八、明村供销社生资站经销不合格化肥案。2003年3月7日,市质监局平度分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明村供销社生资站经销的55吨“青陆”牌复合肥料涉嫌质量问题。经抽样检验判定,该批化肥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依法没收了不合格化肥,并处罚款37400元。(本报记者刘芳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