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大方委员称,关心老年人的生活环境,是现代化国家的一个重要标志。
他建议对探亲假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
一、放宽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孝敬老人的义务,建议规定媳妇可以探望公婆、女婿可以探望岳父母,而且享受亲生子女一样的探亲假待遇。
二、增加已婚职工探亲假期。四年一次的探亲假周期过长,建议改为三年一次,每次假期可放宽到一个月(休探亲假可以扣除当年的年休假)。
熊大方委员表示,随着独生子女夫妇的增多,原制度规定已婚职工探望亲生父母才能给予假期和报销适当的路费,而媳妇探望公婆、女婿探望岳父母则不在规定之列,已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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