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人先生,读了3月3日水水女士向你的电话倾诉《告诉他你准备报案》一文,我立刻想到了许多。我觉得水水女士应该先收集证据,果断报案才是上策。一位在“110”工作的同学曾告诉我一件类似的事,或许能更进一步告诉水水女士应该怎么办。小丽(一女孩)老家是连云港的,2000年高中毕业后,就独自一人来闯青岛。她是那种皮肤白皙,身材高挑,双目眨眨就能传情的漂亮姑娘。初来乍到,她在一家饭店干服务员,期间又换了好几个店。2001年春天,她在我市东部一饭店干吧台。有一次,恰逢一位大学杨教授去吃饭。待吃罢饭,杨教授给了小丽一张他的名片,并说若有时间可给他打电话,聊聊天什么的,小丽满心欢喜地收下名片。
一个星期后的一个晚上,饭店老板让小丽去送外卖,饭菜居然是杨教授要的。见到杨教授,小丽就和他多说了一会儿。杨教授看上去很关心小丽,问长问短的。待吃罢饭,小丽拎回盘子时,发现塑料袋里有一红包,打开一看,里面竟是2000元钱。小丽连忙折身回去,还给杨教授,杨教授忙说那是给她的小费,但小丽坚决没要。
转眼间2001年快要过年了,小丽辞掉了工作,准备回家过年。这期间,小丽给杨教授打了一个电话,杨教授过来和她见了面,并叫她不要再干服务员了,要学点技术、手艺什么的,比如说学电脑、理发、裁剪什么的。但小丽则说自己底子差,又没什么钱,也不认识人,不知该怎么办,心里一点谱也没有。杨教授则说这一切都包在他身上,让她不要操心,小丽很感激地点点头。
当小丽回家过罢年,又回到青岛时,杨教授已替她租好了一处套一的房子,并为她预交了一年的租金6000元。而后又让小丽去学习理发,学费也替她交了。这一切令小丽很是感激,于是,小丽很认真地开始学习理发,2002年中秋节,杨教授的老伴去了外地,孩子也不在家,杨教授就领着小丽到他家过中秋,中秋节是他俩在一块过的。那一夜,小丽没有回去,可能大半是感激,一小半是信任,小丽就把自己的初夜完完全全地奉献给了他。在以后的大半年时间里,小丽基本上没和杨教授见过什么面,仅仅是杨教授在她那儿住了一夜。
小丽在学理发的同时又认识了力,又高又帅的一个东北小伙。力见她是一个人,就特别关心她,并频频向小丽求爱。小丽考虑再三,还是把她和杨教授的事告诉了力。力表面上说不在乎这事,但是暗地里却拿走了杨教授的那张名片。第二天,力就给杨教授打电话,要杨教授给他两万块钱,否则这事他会捅到学校,告诉他老伴、孩子等等。小丽知道这事后非常气愤,但不管小丽如何劝说,力就是不听。再说杨教授呢,并不害怕,他表面上先稳住力,暗地里却录下了力的许多敲诈的话。而后,他报了案,再最后,力进去了……
所以,我觉得水水女士应该先收集证据,再视情况决定报不报案。如果对方停止敲诈了,这事就算完了,如果对方继续敲诈,那么只有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