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青岛早报版面图 > A8 > 正文
脑瘫儿获赔37万元 判决:医院不能证明接生无过失就得赔偿
青岛新闻网  2004-03-02 00:00:00 青岛早报

页面功能   】【 小字】【 】【打印】【关闭

 

   早报讯 产妇生出脑瘫儿,是医疗事故还是先天残疾?病儿家属将负责接生的医院告上法庭。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此案做出终审判决:医院赔偿37万余元。

  1999年3月,孕妇林某出现临产症状,被送到四方区某医院待产。林某称,医护人员长达6小时未对自己做任何产前检查。当日下午3时许,林某疼痛难忍提出剖宫产,被医护人员拒绝。此后,医生检查发现胎心异常,但直到当晚9时15分,孩子才生出来。孩子出生后出现缺氧症状,后经诊断为缺血缺氧性脑病后遗症、脑瘫、头小畸形。林某夫妇认为,医院在生产过程中的失误,是造成孩子脑瘫的直接因素。

  法院审理认为,因该纠纷涉及专业性极强的医学领域,院方与原告方相比,在专业知识方面占有优势,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院应承担举证责任。医院没有充足证据证明其医疗行为无过失,也不能证明原告病情系先天、遗传或其他非分娩因素造成。

  法院依法判定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过失。(宋振涛王卉)

  

  

页面功能  【 】【 小字】【 】【打印】【关闭

  ■ 发表评论
 
内容
 ■ 超级链接
·如何成为中国市场总监/销售经理?
·山东沂水惊现百万年 "天然地下画廊"
·加拿大皇家公立大学EMBA招生中
·浙江大学远程学历教育正在热招
·留学新纲领:理性决定命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EMBA正在热招
·北京交大MBA学历学位班热招中
·爱 就这样做——你我共同的选择
·市委党校学历班次热招大专大本班
 

 相关链接:


 ■ 站内检索

青 岛 啤 酒
感品牌创造价值
百年青啤 盛世庆典
青岛晚报新E代
阳光海健身会所
健康 阳光 海

新闻网简介 会员注册 广告服务 帮助信息 版权声明 鲁ICP证 000149

青岛新闻网读者留言板 值班电话:86-532-2933059 传真:(0532)2967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