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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四方工商分局拒绝了市民刘某成立公司的注册申请,原因是他的名字已被列入“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此类事件在工商部门已有多起。
据介绍,四方工商分局日前受理了某进出口企业提交的登记资料,登记人员在对刘某递交的公司设立登记材料进行微机录入时,微机却提示:“该法定代表人已被列入“黑名单”,是否继续进行业务登记”。为慎重起见,工作人员立即进入“黑名单”数据库进行查询,结果显示,该法定代表人刘某几年前在市南区注册过一家货代公司,但因未参加年检,去年该公司已被吊销了营业执照,遂驳回了该公司的登记申请。
据刘某自己说,他以前也听说过工商局“企业法定代表人黑名单”的事,因被吊销的企业在市南区登记,所以此次选址在四方区,原想能“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黑名单”锁定,真是自食其果。
眼下正值每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工商人员提醒各类企业,应该按照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即使自己的企业不想再继续经营了,也要依法到工商部门注销,不要一走了之,走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不归路。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最严厉的处罚;营业执照一旦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将被列入企业信用系统“黑名单”,三年内企业名称不能使用,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等。(李怡刘锟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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