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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昨日,市财办、市民政局、市卫生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在金湖路、冠县路、海伦路等23个社区试点推行“绿色消费”。今年8月,这项工作将在全市推广,以保证市民“吃得放心”。据市财办工作人员介绍,市场的经营者、主办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市民如果发现市场上有未经检测的蔬菜或不合格蔬菜没有销毁等行为,可向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举报。(记者陈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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