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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2004年我市公共卫生执法专项检查方案正式出台。今年我市确定重点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共有16项,主要包括“五一”、“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食品卫生、大中型商场散装食品卫生、婴幼儿食品卫生、中小饭店卫生、矿泉水和大桶水生产单位、调味品、豆制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及特殊包装食品、学校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消毒产品卫生、给水管材、管件涉水产品、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等专项检查,检查主要采用抽查、普查等方式,部分检查结果将由市卫生部门向全社会公布。(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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