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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医生提醒 配眼镜“立等可取”不可取
青岛新闻网  2004-02-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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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成都2月23日电 在城市街头,人们处处可以看到一些眼镜店旁立着一块“立等可取”的招牌,以此来招揽顾客。可是专家提醒消费者,配眼镜“立等可取”不可取。

  据业内人士透露,一些眼镜店之所以敢打出“立等可取”的招牌,并不是因为其各种度数的镜片应有尽有,而是为了追求“速度”,常常准备一些度数相近的备片充当镜片原料。如顾客需要配400度的近视镜,店主往往会采用375度或425度的相似镜片代替。如此配制的镜片,一些眼科医生认为,不仅不能起到矫正视力的作用,甚至会更加严重地影响视力。

  一位从事眼科医疗工作多年、曾任新疆某大医院院长的赵医生告诉记者,配眼镜要因人而异。在配镜之前,首先要了解视力减退的原因。这些原因包括疾病引起的视力下降和屈光不正引起的视力下降。在配眼镜时,一定要找专业的验光师验光、配镜。尤其是儿童,在配镜前还要进行40至50分钟的“散瞳”。如果用眼过度的,还要经过休息后才能配镜。在正常情况下儿童的配镜时间以两天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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