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范先生因为保管不善将户口簿丢失,近日到云南路派出所要求补办,但是他不了解补办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派出所民警耐心地向范先生解释了相关规定: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范先生在准备好材料后,第二天就顺利补办了户口簿。(夏杰)
警方提示:
《居民户口簿》是居民日常生活工作中证明身份必须的证件,应当妥善保管,若遇到污损、残缺等不能辨认的情况,也应及时换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