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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增娣: 2003年8月12日公司公告送达要求你回公司办理劳动手续,但你逾期未至,你的行为已构成旷工,公司特对你的旷工行为提出批评,望你改正。 特此通知山东省特艺品进出口公司2004年2月13日
2003年8月12日公司公告送达要求你回公司办理劳动手续,但你逾期未至,你的行为已构成旷工,公司特对你的旷工行为提出批评,望你改正。
特此通知山东省特艺品进出口公司2004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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