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副省长谢玉堂(前右一)在全省开发式助老扶贫现场经验交流会上
和老人亲切聊天。

山东省老龄办主任褚庆观(右)到老龄公寓慰
问老人。
2003年,山东省老龄办以落实老年优待政策、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发展老年服务业为重点,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狠抓落实,使全省老龄事业迈上了新的台阶。
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
2003年1月,新《优待规定》正式实施。为此,全省各级老龄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进行宣传,努力使《优待规定》家喻户晓。
济南、青岛、东营、聊城、菏泽等市专门制定了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优待实施办法。另外,全省老年人普遍按规定享受到了免交新增农业税及附加、乡村公益金、出资出劳、游览公园、景点、乘坐公交车等诸多方面的优待政策,深受老年人的欢迎。
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748.5万农村老年人免除了出资出劳,占95.2%,金额2.57亿元;448.2万70岁以上老年人免除了新增加的农业税及附加,占98.9%,金额3.08亿元;448.63万老年人免除了乡村公益事业金,占97%,金额
O.97亿元。以上三项合计达6.63亿元;全省有306个公园、231个旅游景点、890个公共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向老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
深化养老保障工作
过去一年,省老龄办与省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狠抓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五保”供养、贫困老年人救助、百岁老人长寿金发放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养老保障水平。同时,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也取得显著成绩。全省离退休人员按规定增加了离退休费,养老金基本做到了按时足额发放,医疗保障服务也有显著改善,保障离休干部待遇的“三个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保持在50%以上。
据统计,去年全省有14.65万名老年人享受“低保”;有19.98万名贫困老年人得到救助,金额3936万元;全省百岁老人和53万名高龄老人享受政府或集体养老补贴,金额1.25亿元;有48.7万名老年人受到各级政府机关慰问,金额5800多万元。
同时,各级采取加大政府投入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加快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去年,在各级民政部门的组织下,全省“星光计划”项目实际完成1141个,超额完成了建设任务,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养老机构达到337家,床位24449张。省建设部门认真抓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方便了老年人的生活。东营市实施的“老年幸福工程”,使“五保”老人基本全部集中供养。
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过去的一年,全省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坚持“三优先”原则,推动了老年维权工作的开展。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便利老年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些基层法院专门成立了审理涉老案件合议庭,建立了涉老案件陪审员制度,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实行了减、缓、免诉讼费用的照顾。
全省审理涉老案件5200多件,减免诉讼费146.5万元;建立了93个老年法律援助联络接待站,配备了专兼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开辟了老年人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全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39件,有6400多名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减免法律服务费165万元,办理其他老年法律服务事项6万多件,调处涉老纠纷2.2万多件,有效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老年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2003年,省老龄办、省委老干部局、省文化厅联合举办了全省老年文艺会演,全省有20多万老年人参加了会演选拔活动,2000多名老年人参加了省里的比赛。
2003年老人节期间,全省各地普遍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庆祝活动,形成了尊老敬老的浓厚氛围。省老龄委在济南泉城广场举办了庆祝老人节大会和大型老年文艺演出、法律咨询、医疗服务等广场活动。省老龄办还举办了“关注老年摄影展”和经典影片回顾展映周,这一系列活动,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产生了很好的社会影响与宣传教育作用。
目前山东省已建立各类老年大学和老年学校2087所,在校学员达到18万人,累计毕业学员34万人。
基层老龄工作不断加强
山东省老龄委坚持同开展基层老龄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通过开展老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解决薄弱环节的突出问题。坚持同制度建设相结合,指导基层尤其是乡、村两级普遍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制度上墙、抓好落实,使基层老龄工作基本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到目前,全省17个市和139个县(市、区)普遍建立健全了老龄工作办事机构,在乡镇一级党委、政府都有一名领导分管老龄工作,并设立老龄工作办事机构,明确主管部门,加强工作力量。全省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成立了老龄委,有88%的设立了老龄办。在村居一级,老龄办提出按照让老年人在组织之中、管理之中、活动之中、服务之中的的要求,建立健全村居老龄工作组织和老年活动组织。到2003年底,全省有90.1%的行政村和81.1%的社区居委会成立了规范化的老年组织。全省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省、市、县、乡、村五级老龄工作网络,为开展基层老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