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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2月6日电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保监会日前下发《关于规范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3月31日废止现行车贷险条款费率,其主要原因是在当前信用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下,车贷险产品设计不合理,责任范围过大,导致该业务赔付率过高。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各财险公司开办的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后,针对各商业银行开办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而开发设计的。
该业务自1998年推出,伴随着汽车消费需求增长,以年均200%以上的速度迅猛增长,成为有效保障银行信贷资产安全的重要手段,对促进汽车销售的增长,满足汽车消费需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车贷险属高风险业务,随着业务迅猛发展,2001年以来车贷险业务经营风险日渐显现,一是诈骗、挪用资金、恶意拖欠及经营不善引发的拖欠贷款问题较为严重;二是车贷险业务中涉嫌诈骗案件和法律纠纷较多;三是为清理逾期贷款,保险公司付出了很高的管理成本。部分地区车贷险业务赔付率高达100%以上。
他指出,当前我国车贷险业务经营风险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信用监督和惩罚机制,失信者不会受到应有的制裁,极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二是车贷险产品设计不合理,责任范围过大,极易诱发借款人道德风险。三是保险公司对车贷险业务的风险性认识不足,盲目发展,管理松弛,对风险源控制不力。四是社会环境变化对车贷险经营影响较大。如部分地区车辆抵押登记制度不完善;汽车大幅降价,车辆贬值速度加快等,都对借款人的还款意识和能力产生较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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