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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杨先生买了奇瑞车后,不堪忍受噪声,在反复多次维修后将这辆车的销售商和制造商告上法庭。昨天下午,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杨先生请求法院判决被告退车,返还购车款,并支付原告为购此车付出的各种费用,共计13万多元。杨先生起诉的销售商现在已经改制更名为腾远兴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腾远兴顺公司和上汽奇瑞分别派出自己的律师顾问和售后服务主管到庭应诉。经过两个小时的庭审,法官宣布择期再审。需不需要对杨先生车内的噪声进行检测有待研究。
据了解,对于消费者来说,汽车的噪声主要是指汽车内环境中的噪声量,而目前国内没有一个强制性的汽车内噪声的控制标准。据专家介绍,车内噪声是影响乘车人的舒适性、听觉损害程度、语言清晰度以及对车外各种音响讯号识别能力的重要因素。专家同时呼吁尽快出台一个车内噪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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