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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线速答如何判断商品房是否具备预售条件?
青岛新闻网  2004-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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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最近,我准备买套预售商品房。请问该如何判断所要购买的房屋已具备预售条件?

  答:购房者要判断房屋是否具备预售条件,只需开发商出示《预售许可证》即可。开发商预售房屋时,《预售许可证》需挂在售楼处,以便购房者查阅。在审查预售许可证时,购房者应注意两点:一是仔细核对开发商的名称是否与预售合同上的一致;二是仔细核对所购房屋是否属于预售许可的范围,特别要注意许可证中注明的是一期,还是二期。

  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收取定金属无效行为

  问:最近,我订了一套预售商品房,付了2万元的定金。据了解开发商目前还没有拿到预售许可证。请问,如果我不买房,还能把定金拿回来吗?

  答:我国商品房预售目前采用许可证制度。按照规定,如果没有预售许可证,开发商是不能卖房的,收定金也属于无效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无效行为的处理原则,不论开发商和你是否签订了认购协议,也不论你们双方是否约定了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把定金退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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