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去年11月3日,“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在台湾“苗栗地方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法庭在听取“私渡女”证词。
下图:“8·26”大陆私渡女子被溺毙案中的4名犯罪嫌疑人被押上法庭。
血泪斑斑台海私渡路台湾海峡波光粼粼,风光无限。但是,近年来日益猖獗的私渡去台犯罪活动,却使这湾美丽的海水搀杂着泪水、血水,涌动着一股欲望、罪恶与伤痛的暗流。因为私渡,多少人身心俱损、悔不当初;因为私渡,多少家庭家破人亡、倾家荡产;因为私渡,多少人年华早谢、葬身海底……记者在福建目睹耳闻了许多这样真实的故事。
对于私渡犯罪活动,祖国大陆一贯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对此都曾做出重要批示。但“人蛇”集团仍在铤而走险,私渡者还在不断受骗踏上贼船。
总书记总理曾做重要批示
重拳打击私渡
对于私渡犯罪活动,祖国大陆一贯采取严厉打击的态度。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人对此都曾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003年在公安部有关反偷私渡的工作报告上批示:“坚决打击‘蛇头’和不法分子诱骗妇女私渡入台的犯罪活动。”主管政法工作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也作出批示:“凡是妇女从事色情活动,一般都有‘蛇头’组织并收取高额费用,各地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蛇头’。”
追捕“蛇头”被视为反偷私渡行动的重中之重。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采取挂牌督捕、重金悬赏缉拿、网上追逃等做法,抽调精干警力成立特别行动组,有重点地追捕重大在逃组织者、运送者;列出10名首要在逃组织者,各悬赏5万至8万元。近年来,多名大“蛇头”被抓获。
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司令部副参谋长王冰介绍说,2003年,总队共查获私渡案件98起930人。从2000年到2003年11月,总队共抓获组织运送私渡去台者430多人,判刑320多人。其中,台湾籍的组织者和运送者52人,判刑的有33人。
九死一生到台湾
未想却被逼卖淫
九死一生抵达台湾后,她们真的过上“天堂般的生活”了吗?
原在广东东莞一个餐厅当服务员的小莉,被骗说到台湾干同样的活,每个月可以赚七八千元人民币。到台湾后,“蛇头”却露出真面目,逼着她和同去的其他大陆女青年卖淫。“不卖淫就不给我们东西吃,还打我们骂我们,身上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小莉说。
为了吃上一顿饭这样卑微的要求,饿得不行了的小莉和女伴们不得不出卖肉体,“一般一天要做两三次”。即使从事卖淫,但小莉说,“三餐还是吃不饱”。
绝大多数的私渡女到台湾后,就被台湾色情团伙和黑社会控制,几乎天天卖淫,有人不堪凌辱而跳楼,有些女青年还感染性病或怀孕生子。据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统计,2000年以来共有40多名孕妇、60多名婴儿被遣返回来。“被台湾警察抓到的那一刻,我好高兴,总算不用再过那样的生活了!”这是记者接触的私渡女子,异口同声说到的一句话。
私渡如走鬼门关近年已死20余人
这样一项“刀口舔血”的“买卖”,却被“蛇头”们说成像“省际旅游”一样轻松。他们往往向私渡人员承诺实行“三包”:包吃住、包安全、包找工作,欺骗私渡人员说,到台湾就像到其他省市旅游一样,坐船过去玩一玩,“睡一觉醒来就到了”。实际上,私渡之路风险丛生,好比鬼门关前走一遭,有的私渡者甚至就此进了鬼门关。
为逃避打击和检查,“蛇头”往往选择恶劣的气候条件,从环境复杂的港澳口,使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小船运送私渡人员。私渡女青年大多没有海上生活常识,很容易晕船;“蛇头”不准她们吃饭、饮水,以免排泄物暴露踪迹;把她们关入暗舱,以致有人窒息;靠岸时多为摸黑抢滩登陆,有时还要泅渡,十分危险。
在专门用于拘押偷渡、私渡者的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第二治安拘留所,记者见到2003年12月25日从台湾被遣返回来的小云。20岁的她原本在贵州某市当收银员,月收入数百元,抱着想挣大钱的念头被骗参加私渡。
回忆起私渡路上的危险,小云心有余悸。她说:“我原本想像是大客轮,一看是小木船就有点害怕。上船后,浪很大,船摇晃得厉害,发动机又坏了。我们14个女孩在船舱里吓得又哭又叫。当时我想我要死了,再也见不到父母了。”破旧的小船在风浪中飘摇,船尾裂开了,14个私渡女孩来到船头上,一个个被逼冒险跳到礁石上,弄得皮破血流。“我们在海上走了一天一夜,没有水喝。船员给我们丢了些馒头、面包,都过期了,感觉像喂猫喂狗一样。”小云回忆说。
据统计,近年来私渡去台已造成4起较大事故,20多人死亡。
“蛇头”狠毒如恶魔把私渡者不当人当货
“从这里出去后我要去找他讨个说法”、“这个女人太狠毒了”,这是记者在采访私渡者中,听到的她们有关“蛇头”的话语。正是在“人蛇”集团大大小小“蛇头”的蛊惑、欺哄、拐骗、胁迫下,这些普通人的命运写下了凄惨的一页,而且还可能背负更多的未知的苦难。通过采访私渡者、调阅她们的口供,记者了解到,她们大多是被“蛇头”拐骗到台湾的。有的是家中有病人生活比较困难,想多赚钱贴补家用;有的是由于感情的挫折、或者是负气从家中出走而成为“蛇头”下手的目标;还有个别道德观念淡薄的女子,想趁年轻到台湾卖淫“捞一票”。她们往往听信“蛇头”的花言巧语,相信台湾是“天堂”、“遍地是金钱”,每月可以挣到几万甚至十几万元新台币,于是选择了私渡。
福建公安边防总队的负责人还告诉记者,为了鼓动人员参与私渡活动,近期大部分“蛇头”已不再要求私渡去台人员预付押金等,特别是女性只要“面试合格”就可以不交任何费用参与私渡,待得逞后再从“打工”工资中扣除,因此也让一些私渡人员觉得这是有利可图的“无本买卖”。
骗人只是“蛇头”组织私渡活动的第一步。运送“8·26”事件罹难女子的福建“蛇头”李毅说,在私渡“产业链”中,大陆“蛇头”一般都是“下游”,只是按照台湾“蛇头”的要求,负责在福建接台湾“蛇头”预先看好的“货”(指私渡者),然后用船将她们运送到海上与台湾船只接驳。
至于前期的找“货”、看“货”和海上接驳后将“货”运到台湾,并将“货”卖出去或胁迫她们卖淫等,台湾“蛇头”自有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一条龙”犯罪网络。
李毅说:“私渡一个人到台湾,一般利润是75000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我们只能得到15000元新台币。”但就是这点钱也不一定总能赚到,狡猾的台湾“人蛇”集团为了保险起见,每隔几批都会换另外的大陆运送者。
“蛇头”是顽固狡猾的,更是灭绝人性的。小云回忆说:“在私渡船上,‘蛇头’不让我们说话,说如果再说话就把我们扔到海里去。”
还真发生了私渡者被扔到海里的事。2003年8月26日清晨,台湾“蛇头”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4人驾驶2艘舢舨,载运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海边上岸时,被台湾“海巡署”人员发现缉捕。这些不法分子仓皇逃窜。驾驶其中一艘舢舨的王中兴、柯清松为了减轻船上重量以加速逃逸,竟不管船上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强行将她们手推或脚踢落海,造成6名女子溺水而死。台湾检方在起诉王中兴、柯清松的起诉书中,直指两人“灭绝人性”。对于私渡者来说,大大小小的“蛇头”不是天堂派来的天使,而是地狱派来的恶魔。
“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的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资本的这段精辟论述,正是“蛇头”们蝇营狗苟的绝妙写照。
私渡者提醒同胞
切莫重蹈覆辙
目前,“人蛇”集团仍在铤而走险,私渡者还不断受骗踏上贼船。谨辑录记者听到的这些话语,但愿警钟长鸣,以醒世人———
小莉说:“我要劝咱们大陆的一些同胞,台湾不是淘金的地方,没有想像的那么好。在那里好惨,好难过!”
小云说:“听别人的花言巧语,说什么天堂圣地都不是真的。钱不是那么容易赚的,要想过好生活,只有靠自己辛勤努力。”
林某某说:“现在台湾景气那么差,有些台湾人都找不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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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万都不会做,毕竟是6条人命,作孽啊!希望女儿不知道我做了这种事情……这次被抓进来,即使不被判死刑,这辈子也完了。”
(本文提及的私渡者均采用化名)本版内容据北京青年报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