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保健委员会研究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医疗保健待遇进行调整。
调整内容和范围为:转业到地方的军队副师职领导干部,医疗保健待遇由二类保健调整为一类保健。转业到地方的军队技术干部执行青岛市的知识分子保健待遇。1983年工资改革前专业科技7级(正高)的老知识分子由二类保健调整为一类保健。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尚未享受保健待遇的离休干部全部纳入二类保健。
自2004年起,尚未享受保健待遇的离休干部,参照在职处级干部的查体项目和标准,每年查体一次。查体费用:市级机关、市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市财政审核后统一拨付,并由市保健办统一组织查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和中央、省驻青单位由各单位承担。
青岛市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办证地点设在闽江路7号市府后楼1821房间。联系电话:5912552,办证时间:每周二、四上午。(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