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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20年回母校聚会的时候,一位男同学兴高采烈地宣布,动身之前,他与分布在各地的同学逐一通了电话,到目前我们班还没有一个死的,也没有受伤的。放在其他职业的人中来说这些话,听见的人可能很反感,因为我们这茬学生大都不满40岁,正是体味人生最为深刻的年龄,但是,我们是警察,有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牺牲的警察数量平均每一天能摊一个。
想想也真是快,好像是昨天,我还是个胸怀大略的小女生,自学英语,有意把那句“举起手来,缴枪不杀!”的英文练了又练,心里暗想,有一天一旦遇到敌人就让他知道中国女警察的厉害。只可惜,到今天,我已经做了二十多年的警察了,这句话总也没派上用场。但是,我也并没有什么后悔的,也没有多少时间供自己后悔,每一天,都被明确而具体的事情填充。记得还是做预审员的时候,我主办的一起案件中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绝食,我们驱车四十多里找到了他的家,了解了他日常的表现,见到了他的母亲。再一次提审的时候,我说,你家住在村子的东北角,大门朝南,门口西侧拴着一匹白马,看上去那么干净……说到这里的时候,我见到他手上带着的手铐落上了眼泪。我接着说,你的母亲穿一件紫色的方格上衣,看上去很瘦,她要我们带话给你,让你多吃饭。这时我听到他呜咽着说:“我妈真的让我多吃饭?我妈还说什么来?”我说,你妈希望你活着。问题就这样解决了,我因此明白,一个人,对自己生活过的地方有一种发自心底的亲切,对母亲的依赖和牵挂是永远的,无论他是近在咫尺,还是远隔千里;无论他身居高位,还是身陷囹圄。
还有一个被判死刑的罪犯,押解罪犯的车路过他的村子的时候,他在车上深鞠躬,并朝看着他的人群挥了挥手。在车子驶过之后,他一直扭头看着村子的方向,直到再也看不见一个人影。押解他的人看到死刑犯的脸上挂满清泪。死刑犯说,刚才那堆站着的人群中,那个穿红棉袄、抱孩子的是自己的姐姐。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人在后悔。但是,后悔是徒劳的。让犯罪嫌疑人在触犯法律之前知道法律的尊严、放弃犯罪的念头、不后悔自己的选择,这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警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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