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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日前,由胶南公路段申请,胶南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公路养路费故意逃费案,追缴2003年7-11月份养路费、滞纳金共1430元。
经查,鲁
BC77××号车自2003年7月起开始偷逃养路费,胶南公路段在送达漏费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当事人慑于法律威严,于2003年11月底到征收大厅履行补缴规费义务。征稽人员打印出7-11月份养路费票证后,该车车主以带钱不够为由离开了缴费窗口,趁征稽人员未进行票据作废之机,迅速到另一窗口缴纳12月份养路费。由于养路费实行微机联网,该车车主“巧”打时间差,所以在缴纳12月份养路费时,微机显示该车12月份前所有规费已缴齐,构成了恶意逃费的后果。胶南公路段后申请胶南法院立案追缴。(李国华崔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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