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过四天就是农历腊月三十了。烟花爆竹今年有限度开禁,年三十想必会热闹一番,而热闹的主角,就是鞭炮。
前几天,媒体报道,过小年时,截止到晚上9时,市消防局指挥中心接到十多起因燃放鞭炮引起的火灾报警。好在这些小火都是垃圾、草坪起火,没有什么大的损失。也是在小年那一天,我们的一部分民警、消防官兵、医护人员为了应付因燃放鞭炮而引起的突发事件,一夜未眠。
除夕夜,燃放鞭炮的规模肯定要比小年大,又是有限度开禁的头一年,不排除市民有“大大放一把”、“好好过过瘾”的可能性,如此,也加大了引发火灾、伤人毁物的可能性。什么叫有限度开禁?就是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可以燃放鞭炮,而不像过去那样,随便燃放。限定时间,是考虑到节日的期限,限定地点,考虑的自然就是安全问题了。
放鞭炮,能增加节日气氛,但是因燃放鞭炮而起火爆炸伤人毁物,那便是悲剧了。悲剧有大有小,小则惹人丧气,大则夺命致残。这种事情,禁放之前历年春节都有发生。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过去,发生了那么多因燃放鞭炮而酿成的悲剧,就是因为没有规矩。试想一下,在易燃易爆品附近燃放鞭炮,“乐极”先不敢说,但“生悲”是必然的。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燃放鞭炮,即便没伤着自己,但别人的安全你考虑了没有?在建筑物内燃放鞭炮,那么多的用电设施,一旦有个差迟,损失必然巨大。等等、等等。这就是规定地点的理由,这个理由是充分考虑了广大民众的安全与节日气氛祥和,任何人也无权去破坏。
燃放鞭炮能不能遵守规定,还是个市民的素质问题。有不少人担心,这次有限度地开禁,很快就会发展成无限度地燃放。这实际上是对市民素质的拷问,政府有规定,可就是不去遵守,这种现象不仅表现在燃放鞭炮方面,其他方面也有不少———驾车闯红灯、过马路不走斑马线、随便乱倒垃圾、任意破坏公物……所以说,那些抱有担心的人不是空穴来风,他们的担心极有可能成为现实。
如果成为现实,那么,这种现实应该是一种耻辱。政府对市民讲了诚信--对燃放鞭炮有限度地开禁,而市民理应对政府承兑诚信———严格按规定燃放鞭炮。言而无信或者不讲诚信,古今中外都是被道德之人所不齿。笔者相信,大多数的岛城市民是不愿意做不讲诚信之人的。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什么东西都要讲个度,过了这个度,就会物极必反。燃放鞭炮亦如此,即便是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燃放,最好也是点到为止。不要无休止地滥放,不要攀比(过去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你放一挂,我就放两挂;你放小鞭的,我就放大鞭)。
滥放是空洞,攀比是无聊,都是些极其没意思的事,真不如利用假期好好休息休息。高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