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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通过去年下半年我市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后,使许多餐馆、饭店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仍有一些中小型餐饮单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卫生隐患。例如,位于崂山区的信诚达酒店没有餐具洗刷消毒间,盛菜用的容器未贴标识牌,混用生、熟和海产品菜盆,存在食物中毒隐患;另有5家餐饮单位没向食品销售单位索要“卫生许可证”及“检测报告”复印件,无法保证进货质量,更为严重是其炸过菜的废油,没按有关规定使用专用的容器存放,存在重复使用危害消费者健康隐患。由于外地民工大批返乡过年,导致不少餐馆、饭店用工紧张,其临时招用的服务人员,普遍存在未办健康证现象,存在交叉传播传染病的隐患。
发现这些问题
赶快举报
按有关规定,商场、超市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由销售人员为消费者提供分捡及包装服务,并且销售人员要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给消费者提供的食品容器或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不得随意用报纸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物包装。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摊位,必须配备防尘、防蝇设施,不得敞开销售。
商场、超市或集贸市场采购食品时,必须索取食品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和卫生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否则不许采购或销售。若销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可处以1000元-50000元的罚款。
市民在消费中一旦发现上述问题,可向市卫生监督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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