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供水供气屡受害
据了解,在所有地下管线中,供水和供气管道被人为损坏的占了大多数,而这些管道事关百姓日常生活,出现事故影响颇大。
从市海润自来水集团获悉,去年我市直径300毫米以上大型供水管道遭人为损坏39次,造成的水量流失达七万余立方米,占全年停水抢修次数的48.8%,直径300毫米以下的管道被挖断的有四十多次,高居各类损毁原因之首。据统计,供水管道遭人为损坏已连续三年成为影响全市安全供水的主要因素。
青岛泰能集团提供的数据表明,去年因施工单位不慎挖断损坏燃气管道15次,建筑施工工地不慎挖断损坏燃气设施26次。
野蛮施工是祸首
提起德江路的改造,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抢修人员就头痛,去年,这条路上的一条直径300毫米供水管道,竟被相继挖断了七次。
市规划部门的人员介绍说,施工单位在办理施工手续时,规划部门都要向其介绍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的分布情况,只要施工者有责任心,多数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据介绍,地下管道被损坏常常有以下三个主要原因:
施工机械成黑手。自来水集团抢修人员介绍,去年11月23日下午,在和兴路上,一台挖掘机将地下供水管道抓破。据了解,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施工单位对地下管线的走向不清楚,盲目施工导致事故。二是有的单位虽然知道地下有管线,但为了赶工期,原本应该用人工的时候,仍动用了大型的机械。
车辆碾压惹祸端。载重量过大的车辆也容易压断地下管线。去年12月18日下午3时50分,人民一路与昌化路路口处一条直径600毫米供水管道爆裂,一辆在停车场停放的14米长的大型载重汽车,由于正压在管道上方,陷入了被水掏空的大坑中,现场开挖后发现,6米长的管道竟被压裂了4.8米。
路况变化成隐患。泰能集团有关人员介绍,去年发生在福州路上的一起管道被损事件反映出,道路的路况在发生变化后,也容易使管道受损。去年8月24日中午11时左右,一单位在福州路施工时,刚挖了不到半米,就碰到了供气管道。据分析,埋深变浅,可能是道路在翻修时标高发生了变化。
少有单位来咨询
“一年中只有七八家单位前来咨询管道的情况,大多数单位都是在盲目地施工。”泰能集团管线管理公司沈盛伟经理昨天对记者说。
沈盛伟告诉记者,泰能集团全市所有供气管线的资料都非常齐备,只要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来了解一下,在施工中再慎重一些,挖破管道的事情就会避免。但是,很少有单位前来咨询。
市海润自来水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施工单位在工程设计或开工前,应按要求主动与当地供水管线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摸清地下管线情况,在施工中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保护,才能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但遗憾的是,去年只有市政设计院等三四家单位按要求主动与自来水集团取得了联系。
尽快建成信息系统
“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为公众查询提供方便,是解决管线事故的一个好办法。”市规划局有关人员对记者说。
据了解,在国内,已有部分城市建立了地下管线系统。我市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至九十年代,曾进行过一次地下管线的普查,掌握了许多数据。近几年来,市有关部门开始着手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目前,已进行到了数据输入阶段。
据介绍,这套系统建成后,公众可通过网络等途径详细了解地下管线的情况,包括埋深、管径、类别、材质等,届时,市内四区和崂山区的所有道路的信息都将纳入其中。
规划部门的人员同时介绍说,在管道施工时,采取综合布线也是一种很好的方式,这样可以避免地下管线相互“打架”的情况发生。
■相关法规
《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第三十六条在城市供水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挖坑、取土、挖砂、爆破、排放腐蚀物质或有毒物质、修建建筑物或构筑物及其他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建设工程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到供水企业查明地下供水管网情况;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保护措施,由建设单位负责实施。
《青岛市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燃气设施的安全防护范围内施工或者在地下敷设燃气设施的城市非机动车道通过总重十吨以上的车辆,应当事先向燃气经营单位查明地下燃气设施相关情况,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记者芦智峰
编者按:供水、供气、通信等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生存和发展的基础,被称作是城市的“生命线”。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去年一年,这些“生命线”由于人为的原因,频频遭到了损坏,影响了市民的正常生活,也造成了大量的不必要的损失。这种现象为何屡屡发生?应该怎样避免?日前,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市规划及供气、供水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