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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
一次作案得手后,小偷罗某不仅没有“见好就收”,反而频吃回头草,连续作案十多起。近日,经崂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罗某被依法逮捕。
去年8月1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罗某来到澳门路某单位职工宿舍,窃得摩托罗拉手机1部,并在麦岛市场将其出售。几天后,罗某遇到了刘某(另案处理),刘某想搞点东西卖点钱花,罗某当即提出他知道个地方,很“安全”。于是二人再次来到该单位宿舍,窃得诺基亚手机一部。两人尝到了甜头,8月中旬和9月份,两人两次来到该宿舍区,窃出电视机1台、
D VD机1台、手机两部,并在麦岛将其倒手卖掉。
在销赃过程中,两人发现麦岛外来人口多、居住较乱,便暗暗瞄上了这个地方。从2003年8月开始至10月上旬,二人先后在麦岛盗窃近十次,盗得手机5部,其它物品一宗,直至被公安干警抓获。
据承办案件的检察官讲,小偷作案从踩点、作案到销赃需要较多的环节,整个过程完成下来,小偷也会“总结经验”,对哪些地方容易下手有比较准确的了解,而对那些自己容易得手的地方会比较放心,也更有可能再次下手,而不是我们通常认为偷一次之后就远离“是非之地”。这也正是一些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小区频频失窃的重要原因。由此可见,“亡羊补牢,为时未晚”。(朱人杰尚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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