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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领导干部应急处突能力

2023-10-25 14:19 来源: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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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涛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加强干部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黑天鹅”“灰犀牛”事件层出不穷,各种风险挑战显著增多。作为应急处突过程中的决策者和执行者,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着关键少数的作用,是应急管理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的中坚力量,其应急处突能力对有效化解各类风险挑战,破解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至关重要。领导干部应急处突能力的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涵盖风险识别与危机预防、科学决策和损失控制、化解负面影响与推进安全发展等全流程的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应急处突能力,本质上是建设以全面提高公共安全风险治理实效为核心的能力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内容。

第一,增强风险忧患意识。一是保持居安思危的政治清醒。作为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要求,时刻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见叶知秋的敏锐。坚持底线思维,把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随时准备应对更加复杂困难的局面。做到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坚韧向前,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敢于担当,积极主动防范风险、发现风险、消除风险。二是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的最高准则。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做好主动应急工作、坚持全周期精细化管理基础上,加强公信力管理和差别化服务的人性化管理。在应急处突过程中坚持公信力递增原则,以避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为第一要义,尽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差别化需求。三是善于创新思维方式。突发事件带来的非常规性问题经常会超出认知边界并带来棘手的技术难题,这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勇于突破传统思维,跳出思维定式,进行思维创新,方能化险为夷。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论述了十一个领域的安全问题,要求领导干部综合运用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等做好应急处突工作。

第二,提高预警研判能力。一是提高风险研判能力。风险研判能力是应急处突能力的基础,包括敏锐识别风险隐患、动态掌握风险整体情况、精准把控风险发展规律等。提高风险研判能力要在风险感知、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总结风险发展规律等方面综合提升,做到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日常防范,加强源头治理、前端处理,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件大事。二是提高情景构建能力。情景构建是在坚持底线思维基础上,基于以往案例经验、信息共享整合、科学模拟分析和系统动力学推演,围绕重大风险可能产生的最坏后果,描绘一个地区或行业可能面临的主要威胁。在构建情景的过程中应当全面了解风险爆发为危机的演化规律、风险产生连锁反应的关联规律、风险演变恶化的升级规律,未雨绸缪做好风险分析、应急规划和应急准备工作。三是强化模拟演练。将“演”和“练”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以“演”带“练”,在提升应急处突“程序”能力基础上,着力提升应急处突的“实体”能力。通过实战演习让领导干部对应对突发事件每个阶段的能力需求与实际行动了然于胸,对所在行业领域内的应急准备有通盘了解,在沉浸式体验中补齐能力短板,发现应急处突准备工作中的短板缺项。

第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是提高危机决策能力。危机决策过程包含大量非程序化决策,无法用常规的程序和方法进行。突发事件中信息的不完全性、信息的时滞性和信息的失真性决定了应急决策信息的“有限性”,这要求领导干部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将决策着眼点放在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得失上,善于从职责视角向事件视角转化,在有限的时间、资源等条件下,确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方案。二是提高资源整合能力。领导干部的系统能力和大局观可以减少应急处突过程中的管理失序、效率损失和资源损耗,克服突发事件中存在的主体碎片化、信息碎片化、行为碎片化等问题。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求领导干部提高构建合作框架的能力,善于借助专家和顾问团队的力量,提高跨层级、跨部门和跨领域的资源整合能力,凝聚好各方力量,使应急处突资源有效运作起来。三是提高风险沟通能力。领导干部在应急处突中的风险沟通,主要分为向上级汇报、对下级指示和对外部新闻发布。采用信息公开、交流互动、社会动员等方式,在尊重体谅当事人和公众心情前提下,通过细致的新闻发布话语体系回应公众关切,形成畅通民意和风险共担的格局,同时针对突发事件后续发展情况,做好连续性的信息报送和新闻发布,做到以情化忧、凝聚共识,稳步提升群众安全感。

第四,提高学习反思能力。一是提高学习能力。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求领导干部从理论层面加强对先进理念、方法、手段的掌握和对应急相关法律制度的学习,不断提高对科学应急方式方法的认知能力,加大对公众应急处突相关知识的普及推广。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根据不同部门的特点和工作性质等进行教育培训。行政领导干部重点放在预测、决策等层面,一般工作人员培训集中于信息采集、反馈等层面。二是提高反思能力。对突发事件的反思是亡羊补牢、避免重蹈覆辙的过程。反思力的锻造要求领导干部切实加强自身“能力感”建设,锻造不怕犯错、勇于开拓的成长性思维,在接受挑战过程中持续拓展能力圈,把应急处突任务当成拓展自己工作胜任力的机会,放下对于结果成败的担忧,将担当作为落到实处。三是提高安全发展能力。通过抓好本质安全、加强风险对冲、推动产业升级等举措,将“不安全局面”转化为“安全状态”,逐步推动“安全状态”升级为“安全发展格局”,持续改善应急处突综合环境,推动形成低等级安全风险和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第五,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一是恪守法律底线。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应对解决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力法宝。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求领导干部恪守法律底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依法行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保证应急处突工作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二是完善制度体系。在“一案三制”预案体系基础上,完善“情景建构与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包括跨区域联动、定期演练更新、虚拟仿真系统应用等。按照改革创新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要求,落实安委会“双主任制”、五种责任制(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行业监督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员工岗位责任)、包保责任制等,在日常工作和细节方面做好应急处突准备。三是坚持依法行政。提高应急处突能力要求领导干部在非常态情境下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中遵循依法应对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共同治理原则、服务指导原则等行政法治基本原则。重点关注基层干部法律素养和应急执法能力提升,在处置重大公共突发事件中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作者单位:青岛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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