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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2000万元!城阳出台商贸服务业发展扶持政策

2020-04-03 17:02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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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城阳区商务局获悉,为深度融入青岛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促进消费经济持续稳定增长,近日,城阳区正式出台《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从推进商业集聚区快速发展、培育引进消费市场主体、引导企业发展电子商务、鼓励新零售发展四个方面激发市场活力,大力支持新零售、电子商务平台、品牌总部、时尚消费中心、特色商业街、社区便利店连锁发展、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实体商业智能化升级等13类重点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

该政策明确表示,为推进商业集聚区快速发展,在打造时尚消费中心和培育特色商业街方面,对商业企业新引入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业新模式新业态项目,或新引进国际国内时尚品牌开设旗舰店、专卖店并获得品牌授权或特许经营的,根据项目或品牌实际经营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奖励;配套齐全、功能完善、效益良好的特色街区,经认定,一次性给予运营管理主体50万元奖励,被评选为国家、省、市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的街区,再分别一次性给予运营管理主体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为培育引进消费市场主体,支持企业持续稳定增长。年度销售额实现大幅度增长的,限额以上批发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限额以上餐饮、住宿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0万元奖励;对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年度销售(营业)额增巨大的,对业务拓展发生银行贷款给予最高累计300万元贴息。同时,鼓励个体工商户纳统,对新增纳统个体工商户,给予2万元奖励;鼓励引进优质项目,支持专业市场、商业综合体、总部园区(楼宇)、电商平台、电商园区(楼宇)、特色商业街区新引进优质项目,每新增 1家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纳统单位奖励运营主体2万元,每家运营主体每年最高可获200万元奖励;鼓励社区便利店连锁发展,引导企业设立生鲜、日用百货、快餐等社区门店,企业每年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强化品牌总部引进和品牌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山东省老字号”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或培育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连锁总部、区域总部,也将获得丰厚奖励。

为引导电子商务快速发展,支持电商企业做大做强,对城阳区内注册纳统的电子商务企业,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可获2000万元奖励。同时,对电子商务企业技术升级、设备投入、软件平台开发等资金投入,每家企业最高可获100万元补贴。对本区注册的电子商务平台按级差予以差额奖励,最高可获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鼓励盘活闲置厂房或利用现有楼宇兴办电商园区(楼宇)的,运营主体经认定可获三年运营补贴,第一年最高可获500万元补贴,后两年最高可获200万元补贴。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园区)的再分别给予 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

为鼓励新零售发展,支持实体商业智能化升级,对城阳区注册纳统的智能化商场超市,经认定最高可获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支持社区便利门店智慧化升级,对实现线下到线上全方位智能化管理服务的社区连锁便利门店,经认定后,最高给予每家门店20万元一次性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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