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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鼓励生活服务业复工 餐饮零售等四个行业还有更大利好

2020-02-21 08:57 来源: 青岛创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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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有些行业要“拨云见日”啦!

日前,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尽快恢复生活服务业经营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商铺、日用百货、宾馆住宿、餐饮配送、理发、维修、家政、洗涤、广告印刷、房屋中介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经营单位尽快恢复营业。

原文如下

关于尽快恢复生活服务业经营

保障群众日常生活需要的通知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为推动各类生活服务业尽快恢复营业,保障市民生活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鼓励和支持商铺、日用百货、宾馆住宿、餐饮配送、理发、维修、家政、洗涤、广告印刷、房屋中介等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经营单位尽快恢复营业。鼓励餐饮店提供外带外送服务。快递投递外卖等行业实行无接触配送。鼓励各类居家劳动力返岗营业。

二、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人流、物流和供应链,为生活服务业恢复营业提供便利、创造条件。任何部门和单位除要求经营业户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外,不得提高标准或另设门槛,干预业户恢复营业。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业户落实防控措施的检查指导。

三、经营业户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好消息不止一个。

为切实降低疫情对餐饮住宿、

文化旅游等生活服务业,

以及批发零售业、展览业、

电影放映业的影响,

帮助相关企业渡难关保生存求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生活服务业批发零售业展览业

及电影放映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

减税降费

疫情期间,依法免征增值税及附加。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对纳税人提供旅游娱乐、餐饮住宿等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困难行业企业范围,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规定执行。

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援企稳岗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最长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可按规定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

对依法参保、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末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

适当下调企业职工医保费率。自2020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

按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导致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按单位和个人各5%的最低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加大企业用工补贴力度。各市可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依据用工数量和新增用工数量,给予一定用工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疫情期间,现有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有效期适当顺延至疫情结束后一个月。

缓解企业成本压力

对企业从事经营活动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缓缴的各项费用。各市可根据当地承受能力研究制定支持政策,降低企业用水、用气负担。

允许企业门店阶段性报停取暖费并返还停暖期间费用。取消“暂停用电不得少于15天”等限制,实行“先办理,后补材料服务”,随时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受理。对需要办理暂停、减容、恢复等用电业务,取消“5个工作日申请”等限制,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含节假日)。

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收取1-3个月房租;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决定。

对承租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其它公有房产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3月份房租;经营确有困难的,可减半收取4至6月份租金。

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免,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鼓励大型楼宇、商场、园区等各类市场运营主体为承租户减免租金。

主动为租户减免房产或土地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冷链体系和末端惠民设施建设,提高企业产运销能力。对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调运任务的流通企业,按省内调运30%、跨省调运50%的比例给予物流费用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各市可对疫情期间承担居民生活保障任务的批发零售企业和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补贴。各市可提供规划、施工许可等政策支持,鼓励景区、酒店在疫情期间对其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升级。

金融支持

省内各金融机构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对到期还款困难企业予以支持,特别是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会展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鼓励金融机构对因疫情影响导致贷款逾期的企业减免罚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或企业,金融机构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鼓励各金融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新发放贷款平均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去年年末水平,续贷业务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前合同。

督促金融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金融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保障企业流动性资金需求。各市要主动梳理有流动性资金需求企业名单,经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分别审定后,报山东银保监局。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鼓励保险机构适当延期收取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鼓励保险机构结合政府规定和客户申请,适当延长与企业经营相关保单的保险期限。

各市可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不超过1年。

意见所指的生活服务,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有了新政的“及时雨”,

小创期待广大企业激发内生动力,

危中寻机、化危为机,

努力实现转型发展、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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