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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2020-02-15 10:19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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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2月14日讯近日,青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易发问题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按照“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员工培训演练、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坚决杜绝疲劳作业、违章作业、设备设施超负荷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要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将写字楼宇、农贸市场、商超、医院纳入社区管理网格,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监管,落实属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区和管理主体的防控责任,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留死角和盲区,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项措施”,即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制定一个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方案、开展一次复工复产安全教育、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一套应急处置预案、配合街道社区和卫生防疫部门建立一个会商联动机制。要坚决做到“七个到位”,即复工复产方案到位、安全风险评估到位、设备设施检修维修到位、岗前和新入职员工教育培训到位、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到位、危险作业报备到位、安全审批制度落实到位。

扎实抓好“八类企业”防范等工作。要紧盯危化品生产企业、涉有限空间企业、粉尘涉爆企业等八类重点企业和场所,采取加强指导、靠前服务、专家帮扶等措施,确保安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区市加大森林防火巡查力度,强化火源管控、防火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确保第一时间“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疫情防控期间发生森林火灾。

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服务工作,寓服务于监管全过程。市应急局已起草了《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企业十一条措施》,印发后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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