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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钱了!最高5万!青岛这些人可以领!

2019-12-29 07:31 来源:胶州人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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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为鼓励青岛市

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

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

《青岛市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提前淘汰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拟对青岛市现有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进行淘汰更新补贴

可以领钱啦真是太棒了!

赶紧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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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补贴根据车辆类型车辆出厂日期进行区分,补贴金额1-5万元不等。

补贴申领时间为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届时符合条件的车主可到车辆营运所属辖区联合办公窗口提报材料申请补贴。

 

《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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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目标

采取资金补贴、鼓励淘汰、区域禁行、强制注销等措施,促使全市1万辆左右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有效减少机动车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等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2

工作原则

(一)分类引导,适当补贴。

根据车型种类、使用年限等分类引导和鼓励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并给予不同额度的资金补贴。

(二)鼓励淘汰,促进更新。

鼓励将提前淘汰车辆交由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大力倡导购置性能稳定、安全可靠的新能源或纯电动车辆。

(三)管控结合,加快淘汰更新。

采取区域禁行、严格监管、强制注销、促使淘汰等措施,推进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及时淘汰更新。

3

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补贴范围

凡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含青岛高新区)、西海岸新区注册登记营运手续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且符合条件的,给予适当资金补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本补贴政策:

❂ 自2019年1月1日(含)后转移至青岛市的;

❂ 距强制报废日期不足1年(含)或达到强制注销报废标准的;

❂ 已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的;

❂ 由于自然原因、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

❂ 车主与申请补贴人(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 其他不符合补贴政策要求的。

(二)补贴实施标准

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至2020年6月30日,对在此期间在青岛市办理报废或出口手续,且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以《证明》交车日期为准)或《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国三营运柴油货车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2)。

补贴申请受理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三)补贴资金来源

淘汰更新补贴资金将由各有关区财政承担,补贴发放工作完成后,市级财政根据实际发放结果对各有关区按照50%比例给予资金补助。

(四)特殊情况说明

❂对于车主单位已注销的,须提供工商注销证明、单位财产合法处置证明或车辆归属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经各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转入合法归属人同名的银行账户。

❂对于车主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因被查封或其他原因导致账户无法正常使用的,车主单位可申请延期拨款。经各部门审核,符合资金补贴条件的,待车主单位基本账户查封等问题解决后,将补贴资金转入车主单位的基本账户。申请延期拨款期限不能超过本次我市国三排放营运柴油货车淘汰更新工作结束时间。

❂对于车主死亡的,须由车辆继承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车辆(财产)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并由合法继承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负责办理。

❂对参与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且取得《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国三排放营运柴油货车,视同报废淘汰,同等享受本政策列明的相关资金补贴。

❂对于车辆所持有的《行驶证》“使用性质”栏中标注了“非营运”等字样,与其实际营运行为不符的,须到车管部门更改《行驶证》“使用性质”为符合营运规定的标注。否则不予受理补贴申请。

4

补贴资金申领流程

(一)车辆淘汰和注销

❂列入补贴范围内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由车主自愿到交通运输部门办理营运注销并取得《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

❂将报废车辆交给具有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拆解,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到公安机关注销车辆,并取得《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青岛市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2.《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原件。


3.车主为个人的,需提供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需提供工商注册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复印件。


5.委托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补贴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原件。


6. 参与二手车出口试点政策的国三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凭《青岛市道路运输经营、相关业务业户(车辆)终止经营申请表》、《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机动车注销证明》进行补贴申领。

(三)审核流程

车主凭网上填表受理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车辆所属辖区联合办公窗口进行提报,各有关区职责部门对材料相关信息进行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符合条件的进入资金核发环节。

(四)资金核发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补贴资金自全部审核通过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车主提供的与其名称一致的银行一级账户。

最后,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参照制定本辖区国三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

快到年底

又可以领钱啦

赶紧发给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们吧!


 


- 本文来源青岛日报客户端“青岛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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