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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展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拆解 两年收缴禁用渔具近7万套

2019-11-05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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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1月5日讯 (记者 姜舒骞)为保持对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使用“绝户网”等禁用、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渔业资源和捕捞产业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海洋渔船管控水平,11月5日下午,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青岛市海洋发展局主办,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第一支队、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承办,在青岛市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支队维权执法基地开展青岛市2019年涉渔“三无”船舶集中拆解暨禁用渔具清理整治活动。


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作为国家和省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规范渔船管理秩序,保护海洋渔业资源,保护海上渔业安全的重要举措。青岛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自2016年以来,在定期召开会议部署,制定专项行动方案,开展全市组织有关部门调度的基础上,多次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沿海区市政府全面清理整治工作。近三年以来,全市各沿海区市主要采取没收拆解处置方式,先后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570艘,清理整治效果明显。

违规渔具现场清理

近年来,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市渔政执法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精神,结合“护渔”、伏季休渔等执法行动,采取高压态势,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清理取缔等工作,渔业生态环境不断得到提高和改善。

一是建立常态化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印发了《“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海洋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实施方案》,梳理完善海上执法工作流程,不断改进渔业执法工作措施,建立起“立体布控、精细监管、区域督导”常态化监管机制,严密落实周巡查、月整治、季督导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全市禁用渔具监管工作。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等媒介循,宣传《关于禁止使用双船单片多囊拖网等十三种渔具的通告》和《关于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的通告》,安排人员到渔港码头张贴分发通告、宣传单,引导广大渔民提高法律意识,主动参与抵制“绝户网”等禁用违规渔具工作中。三是狠抓源头管控。按照“市局统一领导,区市属地负责”的方式,海上组织辖区渔政执法船艇轮翻出动,陆地按时段节点安排执法人员每日到渔港码头、重点港湾陆岸巡查,采取高压态势对禁用违规渔具实施精准打击。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敏感区域,会同海警、边防等部门联合执法,发现禁用违规渔具及时依法清理处置。

2017年以来,全市累计收缴清理违规禁用渔具“地笼”63750套,违规流网23000米;在此,呼吁广大渔民自觉使用合法渔具从事捕捞生产,坚决抵制违规捕捞渔具,共同保护好我市辖区的海洋渔业资源。

下一步,我市执法部门将严格按照《通告》精神贯彻执行,继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加大禁用渔具清理和涉渔“三无”船舶查处力度;完善落实清理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海上、港岸监管督查制度,建立陆域执法和海上执法的联动机制,构建精细化、网格化的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宣传引导,对查办的违规使用、禁用网具捕捞作业的案件,及时公开报道处理情况,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公开一起,增强社会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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