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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上网,从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起!

2019-08-12 22:53 作者:王安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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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6日,青岛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向全市网友发出倡议,希望大家做遵守网络法律法规的“践行者”、做网络正能量的“传播者”、做网络秩序的“维护者”、做青岛好声音的“宣讲者”,共同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倡议发出一周来,青岛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掀起了一股文明上网的热潮。

连日来,青岛在防御台风“利奇马”的行动中,无论是主流媒体还是网络大V,都积极响应青岛市委市政府的号召,第一时间传播权威信息和预警提示,积极转发社会各界涌现的奋战一线、防御台风的正能量新闻,为全市抗击台风营造了良好的网络环境。

然而,不和谐音仍有沉碴泛起,数人利用市民对台风的担忧和关注,借机抢眼球,传播不实消息。如:有人“移花接木”,将浙江某隧道发生泥石流的视频,讹传为青岛仰口隧道发生事故;有人“道听途说”,传播青岛所有排水井盖全打开的不实消息。造谣生事者,注定会为其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据即墨公安8月12日17时46分通报:编造“青岛仰口隧道发生泥石流”谣言的违法人徐某涛,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互联互通时代,信息因为透明畅通而更加容易自我净化。青岛网警执法部门及时出击,惩处相关责任人,净化了网络空间,有力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其实回头看这些谣言案例,我们有理由相信,绝大多数青岛人深爱这座城市,并不会刻意去捏造谣言、传播谣言,但谣言仍时有发生,何也?盖有不知而作之者。

也就是说,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事情的真伪,甚至是为了“善意的提醒”,盲目地转发、扩散。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去做,才能真正做到“文明上网”,才能更加符合倡议书中提到的“四种身份”呢?

其实很简单:“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多见而识之”。

第一点,首先自己要做文明上网的“践行者”,不要为了达成自己的目的,而刻意去制造谣言,谣言腿短,必不长久。为了博取眼球而造谣,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第二点,在看到一个未知信息时,我们要持怀疑态度,不盲从、不跟风。

第三点,在我们确认这个信息是谣言时,要勇敢地承担起“维护者”和“宣讲者”的责任,主动去伪存真,及时止谣。

第四点,当我们发现身边正能量故事的时候,有义务化身“传播者”,主动去讲好青岛故事,传播好青岛声音,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青岛、喜欢青岛、爱上青岛。

互联网时代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手段日益多元,信息传播速度呈现出爆炸式的特征,每一个人都是信息的制造者和传播者,如果不对信息内容加以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谣言搭乘“快班车”会产生“裂变”效果,最终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

特别要警惕的是,如果此类谣言发生在灾害等敏感时段,会大大增加人民群众的恐慌情绪,干扰正常的抗灾救灾秩序,社会危害极大。

发言、发帖者言论自由的前提,是对于言论内容的自律、对“七条底线”的坚守、对法律的无上敬畏。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从事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等合法权益等活动。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散布谣言,发布、传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互联网不是谣言的“庇护所”,打击网络谣言有法可依。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我们坚信,在中央、省、市各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引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小,文明上网的风气会充溢整个社会。如果每一个青岛人都能当好“践行者”“传播者”“维护者”和“宣讲者”,那我们一定会共同营造出“入目皆芷荷,扑鼻是芝兰”的网络环境,文明上网、理性发声,在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进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作者:王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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