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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跑路,青岛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见成效

2018-12-20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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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12月20日讯(记者 潘旭 通讯员 时满鑫 朱本腾)今天上午,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开展情况,介绍网上立案方法、操作流程,并分别用电脑和手机进行了现场演示,发放了网上立案、交费操作手册。新闻媒体记者和青岛市律师协会相关负责人、律师界代表参加了发布会。

据了解,在青岛目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网上立案,一种是用电脑通过“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一种是用手机通过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的微信小程序“山东微法院”。对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网上立案系统可实现诉状自助生成、网上交费(青岛中院现已实现网上交费,随着青岛市非税收入网上银行收缴工作的开展,明年一季度,青岛各区、市法院将全部实现网上交费)。网上立案系统可与全国律师事务所信息、身份信息、法人信息等数据库对接,实现身份认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在诉讼服务大厅自助立案、办理诉讼事务、打印文书,目前青岛部分法院实现了将案件材料存入流转柜,由系统向法官等相关人员发送通知。

2018年以来,青岛全市两级法院按照山东省高院提出的建立“物理零距离、网络全时空、交流无障碍”网上诉讼服务体系要求,扎实推进网上立案工作,截至12月17日,青岛两级法院共收到网上立案申请37528件,完成网上立案25966件,网上立案占立案总数54.50%,在全省排名第二。其中,青岛中院收到网上立案申请1570件,完成网上立案1166件。网上立案极大方便了群众诉讼,得到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和广泛好评。

青岛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宇告诉记者,借助网上立案系统,律师可以随时随地上传立案材料、进行立案申请,大大减少了奔波法院的时间开销,为律师和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下一步,青岛法院将根据省高院的部署,扩大网上立案范围,逐步实现由目前的民商事一审、行政、刑事自诉一审案件到国家赔偿、执行及二审、申请再审、申诉等各类别案件全覆盖;健全完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实现网上材料提交、审查、流转全程留痕;拓展管辖异议申请、保全申请、网上送达等线上功能,为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电子诉讼服务;通过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律师的示范带动,充分发挥网上立案系统的作用,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相关链接:网上立案、交费操作方法

一、使用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操作方法

第一步: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点击“当事人注册”进入注册界面,输入用户名、密码、手机号即可完成注册(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登录地址: lsfwpt.sdcourt.gov.cn:7865);

第二步:登录系统后,在民事(行政、刑事自诉)一审菜单栏里点击“网上立案”,即可进入申请界面;

第三步:阅读立案须知,选择受理法院,填写立案信息,提交诉状和立案材料;

第四步:案件提交成功后,法院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五步:审核通过,状态变为"待交费”后,选择银行,网上支付,成功后,会第一时间生成案号和交费通知单。目前,网上交费支持的银行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19家银行,也可以通过微信交费。

二、使用“山东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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