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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及3个区(市)法院、6名法官获省高院表彰

2018-02-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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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2月12日讯 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省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青岛4个法院、6名法官受到表彰。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审判工作先进法院”并荣记“集体三等功”;市南区人民法院、即墨区人民法院、胶州市人民法院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审判工作先进法院”。青岛中院立案一庭周长亮、黄岛区法院民四庭史丽丽(女)、即墨区法院刑庭张红(女)、胶州市法院执行二庭宋伟、胶州市法院马店法庭周妍(女)、莱西市法院行政庭刘炳良6名法官,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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