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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行政诉讼法》两年 三分钟看青岛行政审判

来源: 作者: 2017-05-04 15:36:20 字号:A- A+

    青岛新闻网5月4日讯(记者 刘涵哲) 5月3日上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两周年之际,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青岛2016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和2016年以来行政审判二十大案例。

    2016年,青岛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638件,同比增加20.2%,其中中院受理1324件,同比增加67%。2016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888件,同比下降9.2%,立案登记制带来的案件大幅增加状况已趋于缓和。因新行政诉讼法将审级上提,中院一审行政案件大幅增加,2016年中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84件,同比增加33.1%。全市一审行政案件分布于四十多个行政管理领域,并出现了救灾抚慰金发放、代履行决定等新领域新类型案件。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案件、行政协议类纠纷、一并解决民事争议和一并审查规范性文件等新类型案件纷纷出现,行政诉讼调整行政管理领域的广度和深度大大拓展。

    青岛法院探索建立“简案简审、难案精审”的行政审判新机制,试点表格式裁判文书和要素式审判机制,有效提升了行政审判的效率。探索建立行政案件速裁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试行“3+N”大合议庭模式审理行政案件,通过吸纳人民陪审员,对一些重点疑难复杂案件将合议庭由3人扩展到5人,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的参与度和司法公信力。青岛法院多措并举、加强互动,努力推进法治青岛建设。2016年4月,在黄岛法院成立全国首家综合行政执法巡回法庭,建立起诉调对接、审执对接等各项制度,已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0余件。制定《关于在全市法院贯彻落实<青岛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为违法建设集中治理工作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参加“丝路通关一体化”联动平台,为落实“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建言献策。关注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深层次、长期性问题,向行政机关提报《行政司法参考》6期,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

    为推进青岛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青岛中院对2016年全市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对改进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建议,发布了《2016年青岛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青岛中院发布了全市法院2016年、2017第一季度二十个行政审判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既包括药品管理行政处罚、不履行法定职责、教育行政处理、劳动保障监察等涉及民生案件,也涵盖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要求发放自然灾害救助抚慰金、没收土地竞买保证金、代履行决定等新类型案件。通过发布这些案例,加强社会公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为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指引。

    发布会后,青岛中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产行政处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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