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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透明”是好东西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2012-12-03 10:30:43字号:TT

    福建省近日透露,全省将逐步建立机关运行经费公示制度,通过信息公开透明的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和“公开透明”对应的,是今后福建将强化机关经费管理,严格“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

    近些年,市井坊间对有些机关、部门办公采购、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费旅游的抱怨颇多。这也不能怪老百姓不通情达理,比如一些“天价采购”事件相继被曝光,动摇了原本牢固的威信和信心。君不见,这边有十倍于市场价的硬盘和内存条,那厢就抖出一张天价购酒发票,你买iPod touch4用做办公优盘,我就采购iPhone4手机当警务通……民众在网上惊呼某些采购部门“太有才”,连连表示“伤不起”。

    “受伤”之余细思量,物必先腐,而后虫生之;阳光照耀的地方,灰暗的蜘蛛网才少。采购环节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监管,相关法规不够细化完善,都是问题。只有细化制度,让更多主体参与进来,全程监督,“一分钱一分货”的常识才会回归,“回扣”等猫腻才会无处藏身。

    福建的机关运行经费拟公开正其时也。十八大报告中就明确表示,要完善包括政务公开在内的多项公开制度,加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目标直指建立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

    据介绍,福建的政府采购将坚守“经济适用”的原则,不采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不得违反规定自行采购,或者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集中采购。同时,将建立健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加强成本核算,并逐步向社会公开。除了政府采购,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也是如此,事无巨细层层把关。

    但制度设计虽好,要真正落到实处,还需要监督。向社会公开才是重点。包括政府采购在内的机关运行经费,源于公共财政,都是纳税人的钱,社会和民众监督起来应该理直气壮。唯有透明和监督,“经济适用”的“阳光采购”才能成为显规则,而“天价采购”带“回扣”的潜规则就会无处藏身。

    如此则构成一个良性循环,有了公开透明,便于各方监督,而权力运行又会在众目睽睽的压力下持续拥抱阳光。

    让一切,从公开透明开始。(作者: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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