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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协调劳动关系,在构建和谐青岛中 发挥工会组织作用

来源: 2011-05-02 07:59:10

    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近年来,市总工会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抓手,力推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劳动法律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全面协调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依托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人社、工会、企联)机制,围绕劳动关系建立、运行、监督、调处,重点抓好集体协商、职代会等工作,逐级制定工作目标,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态势。在大型国有、集

体及其控股企业普遍开展创建活动基础上,向非公有制企业延伸。截止目前,建立工会企业(单位)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85%;进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行列企业(单位)达到65%,其中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达到55%。截止目前,青岛共有1126家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单位),其中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3家,全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26家。创建活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工资发多少,不能全由企业说了算。近几年,市总工会以建立集体协商和工资共决机制为目标,使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成为工会协调劳动关系重要手段。

    在全国纺织机械名镇胶南王台镇,分布着大大小小纺织机械生产企业175家,原来职工工资收入都是各自为政,造成高低不均,人员流动大,反过来又制约了企业持续发展。镇纺织机械业成立工会联合会后,行业职代会工资协商小组通过大量调查,摸清了青岛市行业工资情况,经与雇主委员会多次协商,达成了本镇纺织机械行业职工最低工资高于青岛市100元的协议,效益好的东佳、星火、海佳等企业再高100元以上。协议运行稳定了职工队伍,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

    市总工会还在城阳洼里社区工会试点了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不同形式的集体协商全面开花。一是通过参与政策制定,形成政府主导、工会力推、多方协同、职工参与、整体推进局面。2007年至2010年,相继出台下发了《青岛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实施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企业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完善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意见》、《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通知》、《关于全面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通知》,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二是分类指导工资集体协商行动。自2008年起,将每年4、5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积极推动工会方与企业方开展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将企业分为五个层次,分类指导,督促各级工会在开展工资协商时将职工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加以解决。此外,为解决小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难问题,在非公企业集中区域,重点推行了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维护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有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市总工会每年下发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意见,召开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推进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目前青岛市共培训市级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793名,专业人才队伍提高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质量。截至目前,青岛市共签订集体合同7778份,覆盖企业22911家,覆盖职工147万余人,其中区域性集体合同947份,覆盖企业15623家行业性集体合同116份,覆盖企业616家。签订工资集体协议4505份,覆盖企业9018家,覆盖职工101万余人,其中区域性工资集体协议288份,覆盖企业5472家,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25份,覆盖企业321家。签订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9952份,覆盖企业11168家,覆盖女职工96万多人。另外还有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等专项集体合同,一份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为职工撑起了权益保障安全伞。

    参与劳动法律监督和劳动争议调处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力途径。青岛市各级工会组织建立健全了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并与政府劳动监察联动,每年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追付欠薪欠费行动和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涉及劳动合同、劳动保险、工资福利、安全生产等劳动权益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对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进行整治和纠正。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法律监督员定期对企业工资支付、合法用工和职业病防治等情况进行广泛群众监督。2010年两次行动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5106户,涉及职工23万余人,为7000余名劳动者补发了工资和经济补偿金800余万元。

    即墨北部工业基地某外资企业以6名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为由,单方解除其劳动合同。因经济补偿问题发生争议,诉至即墨市总工会。工会接访后,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别与职工、企业双方谈话,经调解,依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给6名员工经济补偿3.1万余元。各级工会有效调解劳动争议,赢得了职工和企业信任,树立了工会良好形象。市总工会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地建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会信访部门及工会“12351”维权热线联动功能,及时掌握信息,迅速调处化解纠纷隐患,有效防止重大劳动争议发生。目前,青岛共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8955个,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178个,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48个,2010年青岛市各级工会累计调处劳动争议案件3856件,排查劳动争议隐患8000余件。2010年参与劳动仲裁案件2360件,聘请律师事务所直接为职工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1642人次。累计接受法院委托调解案件300件,调解结案266件,有效化解了劳动争议双方矛盾,加大了工会维权司法保障力度。

    市总工会近年来通过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强化利益协调手段,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发展权益保障体系,正在努力构建起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吴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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