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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腐重心前移 预防腐败向基层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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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15 15:42:36 检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新闻概述】

  据《南方都市报》12月3日报道,四川省预防腐败局即将挂牌成立。至此,我国省级预防腐败局将增至7 个。2007年9月13日,国家预防腐败局挂牌成立,正式成为我国第一次设立的国家级专门预防腐败机构。2009年2月,中央纪委领导提出要在条件成熟的省区市成立预防腐败机构。当月27日,甘肃省预防腐败局便挂牌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省级预防腐败局。此后,上海、湖北、湖南、河北、河南

等省市相继建立省级预防腐败局。反腐专家认为,预防腐败省级布局,标志着这一制度创新正向深度、基层延伸。同时也表明反腐重心正在前移,由被动反腐进入到主动预防层面。

  【高层声音】

  实践表明省级预防腐败局有利于提高防腐水平

  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两年来,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有关省(区、市)党委、政府的积极支持下,省级预防腐败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工作开局良好。实践表明,在省一级设立预防腐败机构,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有利于各省(区、市)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有利于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舆情传播】

  11月25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四川当地媒体发布了一条人事任免消息,徐波被任命为四川省预防腐败局局长,标志着四川省预防腐败局的成立。该条新闻被新华网、人民网等官方媒体转载,并引发香港文汇报网站的关注。《成都晚报》的新闻中增加了对首任局长徐波的简要介绍,“‘逗硬厅长’当掌门”成为一个新闻看点。

  11月2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部分省(区、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实践表明,在省一级设立预防腐败机构,有利于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该条新闻与四川预防腐败局成立的消息交相呼应,使该话题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11月26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四川将成立预防腐败局局长等相关任命已公布”。报道称“四川是继甘肃、上海、湖北、湖南、河北、河南等省市之后,又一个成立省级预防腐败局的省份”,间接纠正了《华西都市报》“全国第五个省级预防腐败局”的错误说法。该条消息经新浪、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转发后,网民留言开始活跃,与官方说法不同的是,多数网民认为增设机构并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反而会造成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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