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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酒驾肇事何时休?公车私用何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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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10-12-14 14:21:57 检察日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有网友认为,相当多的官员把享受公车当做权力的炫耀,把开公车当成官员身份甚至特权、待遇的象征。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翟峰认为,在许多地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配车公用私用边界模糊,不仅公车管理存在漏洞,而且监督乏力,因而领导干部公车私用现象十分普遍,这不仅背离了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基本属性,而且造成了严重浪费。

  对官员酒后驾车肇事该如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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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中央纪委监察部就发布了《关于几起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造成严重交通事故案件的通报》,要求:“凡因管理不力造成本单位发生私驾公车被查处或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该《通报》发布一年来,领导干部私自或违章驾驶公车,致人死伤的恶性事件仍然在不断发生,而且为数不少是用公款支付赔偿金。

  今年9月26日,河南省西峡县气象局原局长禹相杰驾公车陪领导到景区游玩,将3个行人撞死。事后,南阳市、西峡县气象局共支付48万元替其赔偿。网民“民心何求”发帖说:“禹相杰身为领导干部驾驶公车已属违规,中央纪委监察部三令五申,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个人承担所有费用。难道中央的政策在禹相杰这里就成了一纸空文?”

  据媒体报道,12月5日谷青阳酒后驾车撞死5名青少年,第二天5位死者家属就各自领到了23万元赔偿金,其中3万元抚慰金是洛宁县邮政局出的,另外20万元由镇、乡和县财政垫资,谷青阳本人没出一分钱。而洛宁县委宣传部12月10日就谷青阳酒后驾车撞人赔偿事宜发表声明称,死者每人23万元赔偿金全部由洛宁县邮政局暂时垫付,政府未出一分钱买单。

  有网友发表评论认为,官员酒驾的恶性事件发生以后,当地政府积极处理,敢于担当,本是好事。但不论是单位先暂时垫付,还是由公家买单,都可能会给官员一种暗示:肇事了,有公家给扛着呢。而这种暗示,无疑会更加助长个别官员的侥幸心理,让本已屡禁不止的官员酒驾、官员公车私用等现象雪上加霜,让“马路杀手”出现的概率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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