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网上媒体 新闻中心> 专题> 时政类 > 正文

青岛108家企业签集体合同 工资标准集体协商

1
青岛新闻网 2010-09-07 19:12:03 青岛晚报 现有新闻评论    新闻报料

    7月20日,中华全国总工会集体合同部部长张建国做客人民网时透露,今年全总将投入1000万元在10省市试点聘用专职工会人员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今后在协商工资水平、调整幅度的基础上,职工加班工资、奖金分配、福利补贴和薪酬制度设置等应纳入到协商之中。力争到2012年在各类已建工会的企业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记者昨日从山东青岛市总工会在城阳召开的区域性维权机制建设和组织建设标准化现场会上获悉,

目前全市已经建立起区域性、行业性的工会联合会1508个,覆盖职工108万余人、会员97.6万人。去年共有108家企业新签订了区域性集体合同。

    市总工会副主席冯宇介绍说:“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方面,青岛起步较早,制定了 《工资集体协商办法》。”但目前,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比率还比较低。

    冯宇说,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大幅增加。 “目前,新生代农民工已不满足挣钱吃饭,他们追求体面劳动和尊严生活,职工利益的诉求发生了变化。”冯宇说,“大型非公企业容易接受国际惯例的劳动关系协调办法,对于中小型非公企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维权机制是今后的方向。 ”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各级工会配合劳动部门对全市企业1300多个职位(工种)的工资状况进行了调查,为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价位分析。依据青岛数百个职位(工种)的指导价位,为各类企业提供指导。市总工会还依据主要企业行业工资增长的上线和下线,指导各级工会同企业方协商,确定职工工资调整的幅度。

    相关统计显示,多数垄断行业的企业,内部收入差距达到20倍以上,72%的员工认为分配不公。据透露,目前全总正积极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制定《工资条例》,工资集体协商、同工同酬等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将被纳入其中。有关人士主张在《工资条例》中对企业方拒绝开展集体协商的行为进行规范,明确规定企业实施工资集体协商的期限。 ( 王萌  吴留文)

    

手机看新闻 | 查看所有评论 网友评论
1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用户注册
相关链接

上一篇:让职工真正拥有工资话语权
下一篇:青岛探索工会干部职业化 选派专职干部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