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青岛市有关城市建设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2、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环境卫生及双珠公园和海滨公园等公共游乐场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3、负责全市集中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及管理工作;做好城区河道、水库的日常维护运行和市区防汛工作。
4、负责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与计划;负责全市建筑企业的综合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理监督、安全和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等工作。
5、负责全市房产交易、租赁、抵押、预售、评估、房屋权属确认、房籍档案、物业管理和各类房屋的装修安全、拆迁、危房鉴定等工作。
6、负责城市化管理责任目标的制订、考核工作;负责制订镇村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实施办法。
7、负责城市户外灯饰和亮化(路灯)的规划、计划编制、方案审核、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城区路灯维护管理工作。
8、负责全市城建信息、档案的管理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 址:珠海路34号
联系方式:86166167、86168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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