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职责
胶南市司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我市司法行政的规章制度,编制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宪法和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承担全市全民普法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担我市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承担我市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5、指导协调“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和法律顾问工作及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工作;制订律师工作发展规划;审报律师资格;负责对律师的奖惩和惩戒;组织对重大辩护案件的讨论研究;负责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管理、监督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公主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承办涉外、涉台收养、继承公证事项的申报工作。制订公证工作发展规划;审报公证员资格;负责对公证员的奖励和惩戒工作。
8、组织、指导全市法学教育教学工作和法学理论研讨工作,及时向政府提出建议,保证各项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9、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的队伍建设和有关人事工作。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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