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日前公布,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1995年的限制养狗政策不同,今年政府出台的新政策,取消了养狗管理费,强化对养狗人行为方式的管理,其目的在于协调由人与狗关系派生出来的一系列人与人的关系。同是治狗患,管理手段,前堵后疏,这应该说是一种社会的进步。
养只
狗事虽小,但事关社会许多方面,随着城市里养狗的增多,该不该养狗,怎样养狗,已成为社会广为关注的话题,在新法规出台后,社会各界也就这一新法规展开了讨论。
新办法实事求是体现社会和谐
李枫(宁夏路112号居民):青岛市新的养狗政策实事求是,它反映了政府执政观念的开明、务实、有创新精神。
新出台的养狗管理办法对于狗主人的确是一个利好消息,一是取消养狗审批、交费这些规定,养狗的门槛降低,这样大家反而愿意依法办事;二是对形成和谐邻里关系有好处,这个法规对养狗者的责任有详细的规定,对管理部门的权限也有明确说明,过去可能会因为狗吵架,现在大家站在法律的平台上说话,这是成熟社会、法制社会、和谐社会的表现。总之,我们为新的养狗管理办法叫好。
养狗者请自律执法者不手软
褚民(海泊河公园附近居民):我是坚决反对养狗的。我家孩子才3岁,院子里狗很多,带孩子出来散步总是怕狗吓着孩子。还有一点就是街头、公园到处是狗的排泄物,遛狗者视而不见,我们美丽的居住环境可就打了折扣。所以我认为养狗可以,但最关键还是养狗者要提高自身素质,要培养社会公德。另外我担心的就是养狗的没有多少人给狗打防疫针,一旦被有问题的狗伤着,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我希望新的养狗法规出台的同时,相关的管理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让养狗者遵章行事,让我们的城市更加文明有序。
养狗,主人就要尽到责任
李炜(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研究员、博士):狗进入到人们生活的视野之中,这本身反映了人们物质生活的提高、精神需求的丰富。应该看到,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反映。很久以来,岛城对养狗反对者与支持者相持不下,前者论点主要是养狗有损市容市貌,后者论点在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各有依据。我个人的观点是:我们不提倡养狗,但是如果已经养了,应该在社会上广泛进行社会公德以及善待动物的教育,小动物也有生命权,如果不能善待动物,反而违背了养狗的初衷,这应该引起社会的重视。
新出台的养狗管理办法很好,好就好在它一方面降低了养狗的门槛,另一方面对养狗人的行为方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限制,它告诉人们:养狗,主人就要尽到责任。在这一方面,国外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新加坡,养狗一年只需交一百元,门槛很低,但对主人管理很严;英国,狗出门要挂牌,狗有损社会卫生、秩序,政府要向狗主人问责;在美国一些州,狗伤人,狗主人会被判刑。所以我们在提高社会宽容度的同时,社会管理一定要跟上,宽容与严管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它们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本报记者
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