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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充分借鉴各地经验 新办法这样出台
青岛新闻网  2005-03-04 15:10:28 青岛日报
 

  据了解,《青岛市限制养犬办法》(以下简称《限养办法》)自199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规范市内四区居民养犬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养犬观念的转变,我市养犬者越来越多。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清理整顿,但违章养犬和贩犬现象依然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主要原因在
于注册费用过高以及部门执法难以形成合力。特别是《行政许可法》实施后,《限养办法》规定的养犬注册许可和收费等与《行政许可法》相抵触,在实际工作中已无法实施,难以发挥有效监管作用,所以,废止《限养办法》并制定新的养犬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从1999年开始,市公安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制定新的养犬管理办法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并广泛征求市民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去年“市民月”期间,市民对加强养犬管理反映比较突出,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意见和建议。根据调研结果和各方面反映的情况,在充分借鉴北京等地的有关做法基础上,市政府法制办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青岛市养犬管理办法》,并反复研究修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最终形成了管理办法草案,并于2004年12月30日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记者 张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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