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为纠正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市今年推出十项措施。
近年来,医药购销中的给予、收受回扣和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
”等问题,直接损害着患者的切身利益,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为此,市卫生局日前出台的《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问题的发生;解决在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乱检查、乱收费,服务不规范、增加病人不合理负担等问题。
该意见共提出十项措施。一是实行医德规范告知制,加强廉洁行医、文明服务宣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向社会公开承诺不收受“红包”、不接受药品回扣、不接受医疗卫生器材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并充分利用就诊须知、入院须知、医患道德双向承诺等形式,向入院患者及家属进行拒收“红包”、回扣的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二是认真落实规定,拒收“回扣”、“红包”。规范术前谈话制度,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做到拒收“回扣”,拒收“红包”。将药品试剂、卫材设备折扣统一纳入单位财务管理,严禁科室内设小金库;对当时难以拒收的“红包”,要限时退还或上缴,坚决刹住药品器材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和医疗卫生服务中的歪风。
三是继续落实“收费清单”制度、贵重药品材料使用签认制度。有必要给病人使用贵重药品、贵重材料时,要事先征得病人的同意,并请病人或家属在有关医疗文书上署名确认。
四是继续落实出院病人服务质量信息反馈制度,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五是实行医疗卫生服务情况分析公示制度。要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情况的宏观分析,通过分析药品的销售与使用情况(如每位医生每月诊治病人的平均药品费用、价格较高药品的销售总量变化、被投诉有关药品的销售与使用情况等),完善监督机制与手段,对有回扣行为的药品供应商要果断采取取消药品供应资格、限量销售等办法遏制药品回扣歪风的滋生蔓延;通过分析手术情况(如手术完成情况、手术满意度调查、等待手术时间等),预防和遏制收受“红包”问题的发生;通过分析医生的其他诊疗服务情况(如大型设备检查的确诊率、剖腹产百分率、单病种诊疗费用等),不断探索、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的增长。
六是加强管理和监督,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七是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防止卫生监督执法不公的现象发生。
八是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继续推行医疗质量公示制、首问负责制、病人选医生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就医程序、行政审批程序以及各种收费标准、查询办法、咨询电话、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九是继续开展廉洁行医树新风活动和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活动。
十是深入开展“诚信医院”创建活动。规范医务人员职业信用行为,主要从依法执业与医疗安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医药费用与病人负担,医患沟通与服务态度,医德医风与综合满意度等方面大力加强行业管理与行业作风建设。(本报记者王丽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