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岛社区是由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新闻网主办的综合论坛,资质齐全,拥有山东省通信管理部门等颁发的ICP经营许可证,以及工商部门颁发的广告经营许可。2004年2月份注册用户已有近20万,并不断稳定健康地快速增长,很多企事业单位有意在此刊发广告。
为规范社区网络广
告,筹集更多投入用于社区发展和读者公共社会活动,发挥广告在促进企事业发展中所起到的积极作用,吸引更多的企业和网友参与社区办好社区,现作如下规定:
-、在青青岛社区刊登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的规定。对于不符合广告法规定的广告内容,青岛新闻网有权力随时予以修改或撤除。
二、在青青岛社区刊登广告,仅限指定位置。指定位置以外的广告贴子,社区管理员及版主均有权利随时予以删除和修改。青青岛社区郑重希望有关广告发布者注意自己的形象,尊重网友和社区,不要随意发布广告贴子。
目前指定位置有:
A、社区首页横幅、社区首页LOGO图、社区贴子页面上方BANNER、社区贴子页面LOGO;以上位置暂由青岛新闻网统一管理,价格统一管理。
联系电话:0532-2933796 邮箱:qingdao@qingdaonews.com
陈先生。或者通过青青岛社区网上留言的方式,网名“社区服务员”。
B、社区各栏目版眉,包括文字链接、图片链接,图片最高不得超过120象素,最多不得超过5个。文字链接不得超过10个。图片既可以是单图,也可以是多图。
社区版眉位置刊登广告,可与版主通过留言或者邮件等方式联系刊登,也可由青岛新闻网“社区服务员”(网名)代为联系刊登。
三、青青岛社区各栏目网络广告收费合理,投入产出比高,广告付费统一交至青岛新闻网,并由青岛新闻网为企业出具正式广告发票和格式合同。提供礼品等赞助活动,版主须与其它有关人员、提供礼品的厂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四、青青岛社区版眉商业广告原则上不刊登免费广告,广告内容须与版面主题一致或相关,位置优先提供予付费用户。允许企业按照各栏目访问量不同友好协商广告价格。
五、凡各栏目版主(及版主授权网友)组织联系的版眉网络广告收入,原则上主要用于奖励所在栏目,支出范围包括组织社会公益活动、优秀网友奖励、联欢、版主上网管理费用等。各栏目版主对于奖励经费有义务和责任保密,并拥有绝对支配权。
六、青岛新闻网对以上实施细则具有最终解释权。暂定有效期为2004年12月30日止。
注:广告咨询投诉联系信箱:qingdao@qingdaonews.com
咨询投诉电话:0532-2933796 陈先生。
青岛新闻网各栏目当前版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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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6
附社区广告位置示意图:
编号A1:(社区首页)

编号:A2 (社区页面1)

编号:A3 (社区页面2)

编号B1:(版眉图1)

编号B2:(版眉图2)

编号B3:(版眉图3)

编号B4:(版眉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