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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掌上办 下载“爱山东•青e办”就能办!

2022-09-30 11:13 来源:青岛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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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9月26日讯 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为方便市民办事、提升便民服务质量,“爱山东·青e办”整合接入了公积金智慧网厅中的中的租房提取公积金掌上办理渠道。

职工租赁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租赁本市住房的职工需要申请提取公积金的,现在可登陆“爱山东·青e办”,在首页点击“更多”,进入“服务”详情页后,在“社会保障”分类下选择“公积金”,进行专业版登录后,选择“租赁本市住房提取”,选择“登记”填写所需信息后,即可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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